发布时间:2023-05-26 作者: 浏览次数:2487次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局(建设)局、人力社保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3〕126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职务任职资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3〕163 号)和《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23〕1 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3 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按社保属地关系进行申报),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建〔2019〕6 号)、《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 号)和《浙江省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 号)精神。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2、3)。
三、申报时间
正高级职称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6 月 25 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 7月 6日;各县(市、区)部门审核截止时间 7 月 21 日,市中评委审核截止时间为 7 月 28 日。
高级职称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5 日至 7 月 5 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 7 月18日,各县(市、区)部门审核截止时间 7 月 25 日,各市中评委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9 月 4 日。
中初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9 月 21 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 10 月 10 日,各县(市、区)部门审核截止时间 10 月 18 日。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建设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统一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导出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并双面打印(正高级、高级《评审表》1 式 3 份(参加面试人员 4 份);转评和标志性业绩以及申报专业不一致等需省高评委面试人员,论文代表作 1 篇;中初级《评审表》1 式 2 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逐级盖章,送至各县级职称评审材料受理点(见附件 4),市直企事业单位送温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温州市鹿城区上陡门前庄路 179 号温州建校培训处)。
电话:0577-88806679(工程部)
传真:0577-88806679(工程部) 0577-88826590(综合事务部)
0577-88827158(总经理室)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人才大厦A单元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