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 浏览次数:1555次
2024年温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温州市建设施工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建安办〔2024〕3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安全宣传“365”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24〕10号)工作部署,决定在我市住建系统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温州市建设施工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领,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实施安全宣传“365”工程,持续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广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养,营造全民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三、活动时间 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各企业要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利用网站、公众号和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安全生产理念,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全面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基层党员分享学习体会,把教育融入基层,带到现场,鼓励在主流媒体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2.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学习。各地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执法队伍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指导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等活动,组织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等行业隐患判定标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安全生产氛围。
3.建立推进“四小”安全教育制度。广泛实施推广“四小、三好、一会”高处作业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高处作业违规操作。企业在施工现场积极推广落实“小喇叭、小视频、小讲台、小展板”四小措施,在工地现场危险区域设置提醒小喇叭,在食堂播放警示小视频,在学习角设置教育小讲台,在重要位置张挂宣传小展板;全力实施“三好”措施,即确保“搭好作业平台、系好安全帽带、挂好安全带”;严格落实“一会”措施,组织工人每日参加班前晨会,提醒并强调安全施工作业要求。
4.加强线上安全教育学习。推进建筑工人线上安全教育管理,推动企业、工程项目部在温州市建筑产业工人综合信息平台开展工人线上教育,每日开工前以视频授课、线上答题等方式开展一次及以上岗位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通过线上线下安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工人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5.推广普及安全信息化应用。强化项目全过程数字化监管,6月15日起全面实施安全员线上考勤管理,落实工地安全员在岗履职责任,对未入库、未考勤的安全员进行扣分,累计扣分达到12分者,应脱岗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鼓励安责险服务机构发放二维码标牌,实施安全员扫码巡视管理;加速推进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登记入库工作,加强人员信息核对工作力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二)提升全民素养,创新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安全宣传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情景式知识抢答、技能竞赛等多类型活动,普及“生命通道”等安全知识;利用微信工作群、工地宣传栏、食堂等场地,结合三级教育、晨会、播放安全教育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普及“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强化不占用、不堵塞生命通道的安全意识,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
2.组织应急应变疏散演练。突出汛期、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逃生情景模拟,各地、各企业要联合街道聚焦“畅通生命通道”“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等主题内容,组织建筑工人广泛参与应急事件处置及疏散演练,提高建筑工人突发事件避险知识水平和逃生自救技能,全面认识到自救互救方法和逃生路径在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
3.召开工地安全生产观摩会。持续提升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观摩会、“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展示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安全宣传点位,促进企业间合作交流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实践经验和成果成效,推动企业自发学习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4.推行安全宣传“365”工程。各地要积极开展“365”工程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聚焦建筑施工领域“三大重点”,强化“六项举措”,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安全培训、隐患排查、警示教育、逃生演练等,推动建筑施工领域人员熟悉掌握岗位风险、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方法。
5.强化安全宣传“进工地”。引导企业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将建筑工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班前晨会、监理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鼓励企业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全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在建筑工地设立安全文化长栏、安全角、宣传栏等安全文化阵地,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温情提示等标识标牌。
(三)突出治本攻坚,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企业要从严执行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每日巡查机制和夜查夜巡制度,坚决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现场监护、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全面实行停工“拉闸断电”、严格火源(明火)管理、悬挂警示标识等源头预防举措,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地、各监督人员按要求认真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监督计划书,出具监督告知书,以最硬举措抓安全,进一步扣紧明责、履责、督责和问责的责任链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地区和部门,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从严从紧从实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
3.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企业要深入现场一线,紧盯危险部位,查找一批、整改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问题清单》管理,通过“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模式,强力整改问题隐患,杜绝问题反复、隐患“回溯”,推进事故隐患“3030”闭环机制,持续跟踪隐患整改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4.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编制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建筑工地安装车辆称重设备、车辆识别视频监控设备等相关工作。发挥好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基础知识,积极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真正落实到一线。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方法,切实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地于6月4日下午5:00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报送活动信息(包括典型做法、特色活动、媒体报道以及有关视频、图片等资料)不少于一次,6月20日下午5:00前报送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陈星环,联系电话:88824595,电子邮箱:1721911167@qq.com。
附件:温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4年6月3日印发【总师办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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